洛阳公租房轮候配租最新通知(洛阳市房管局公租房最新消息)

地方特产2022-09-30 08:48:02佚名

洛阳公租房轮候配租最新通知(洛阳市房管局公租房最新消息)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市区公租房腾退房源实行单一项目轮候配租的通知

  各城市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公租房腾退房源配置效率,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规定,我市对新腾退公租房零星房源实行单一项目轮候配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一轮候配租房源范围

  城市区内由市财政投资建设并由各区政府(保障办)管理的公租房项目(点击查看:)

  二、单一轮候配租人员范围

  经各区住保办审核,市住保办认定,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网站公示,且公示无异议未参加配租的保障户家庭(已配租、配租后放弃不超过三年的不在配租及轮候配租范围)。

  三、轮候方式

  新腾退公租房零星房源由原先的多项目轮候调整为单一项目轮候(且保障户家庭在轮候期内只选择一个意向小区,参加其所选择的房源分配)。各区住保办按保障户家庭申请资料提交时间先后顺序轮候分配。

  四、轮候选房和变更

  (一)选房轮候期限为三年。选房轮候期满一年后可申请继续轮候或申请变更意向小区,选房轮候期不满一年的不得变更意向;

  (二)选房轮候期内可以参加两次选房,第一次轮到不选房的保障户将轮候至本项目顺序末位;第二次轮到不选房的,取消保障资格,三年内不予保障;

  (三)轮候期满一年的保障户家庭不改变登记意向按原登记时间及项目顺序轮候;

  (四)轮候期满一年的,保障户家庭变更登记意向小区的,需向各区住保办提交变更轮候申请,申请变更后的轮候起始时间按新申请变更的时间登记排序轮候。

  五、实施前准备

  (一)轮候意向小区登记。各区住保办对辖区内未配租、符合配租条件及新申请的保障户家庭进行意向小区登记,并填写《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意向登记表》,登记结果报市住保办统一汇总,市住保办将各区上报的意向小区登记名单汇总进行轮候排序。轮候排序登记结果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及相关媒体公布;

  (二)轮候排序登记。各区住保办通知本辖区保障户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排序时间按保障户提交资料资格通过时间先后排序;原登记过意向小区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区住保办登记的,按原登记小区进行轮候排序;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保障户,且提交资料未填写意向小区的,按申请人到各区住保办登记时间为准排序;

  (三)登记时间。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轮候登记期间零星房源暂停分配);

  (四)开始实施时间2020年3月1日开始;

  (五)《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意向登记表》可以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六、房源公示及资格公示

  每月公布腾退零星房源情况,公示新增参加轮候保障户名单。

  七、房源分配

  房源分配按纳入保障的保障人口分配。纳入保障为1人户家庭的只能选择一居室,纳入保障为2人户家庭的可申请一室一厅,纳入保障为3人户以上家庭的可申请二室一厅。

  每月第四周根据腾退零星房源情况,通知已在轮候范围内的保障户家庭参加配租。

  八、保障优先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申请人,在轮候时予以优先保障: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保障的家庭;

  3.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二级以上、重点优抚对象的;

  5.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7.上级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要求

  各城市区保障办做好本辖区内单一轮候工作宣传、解释、登记工作,了解项目的位置、户型、面积等信息,保障户家庭申请轮候登记时要提醒说明房源配租原则,并做好政策解释。各县(市)区财政投资的公租房,根据情况出台相应轮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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