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洛阳交警及时暂停窗口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截止10日,我市已经25天无新增确诊病例。随着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趋稳向好,按照市委市政府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及洛阳交警相关动员部署会精神,为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满足广大群众办理交管业务需求,即日起,洛阳交警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恢复各辖区大队违法处理业务办理工作。
为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办理两不误,前来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要确保自己身体健康,遵循“一人一量、一人(起)一进”的办理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二、必须佩带好口罩,主动提供“洛康码”并配合现场管理人员测量体温检测等工作,确定无异常后,方能进入办公场所办理业务;
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进入办公场所办理业务,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业务办好后,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严禁聚集和逗留;
四、保持办公场所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它垃圾;
五、非办理业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