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海口社保局发布通知,延长工伤认定及送达时限。凡2020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由原来的30日延长至60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和救治等特殊原因的,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予以延长至90日。对于已经受理但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案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时间和认定结论送达时间均延长30日。
此外,人社部门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的工伤申报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必要时可不经过市政务管理局窗口预受理,由市人社局工伤科直接受理,以缩短办理时限,特事特办,快认快支,积极主动指导相关单位依法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