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职工病退鉴定办事具体步骤
第一步:发布公告
许昌市病退鉴定工作每年开展两次,无特殊情况时,上半年鉴定工作于3月份发布公告,下半年于7月份发布公告。公告中会发布各类人员报名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信息。
参加病退鉴定的职工请及时关注①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②“许昌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③“许昌12333”微信公众号、④许昌日报等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
第二步:窗口报名
公告发布后,职工可根据公告上公布的信息,携带所需申报材料到相应窗口进行报名。
第三步:参加体检
报名结束后,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情况选择体检时间和地点,并通过“许昌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渠道通知体检时间、地点。职工按照通知要求领取体检卡后,于规定时间携带完整诊断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第四步:会审鉴定
体检结束后,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从专家库中抽调专家进行封闭会审,根据职工体检结果,按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做出鉴定结论。
第五步:公示
鉴定结论做出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在许昌日报、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许昌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许昌12333”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对发现在鉴定中弄虚作假诈骗社会保险金的,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第六步:送达结论
公示结束后,将通过“许昌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通知领取鉴定结论,职工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鉴定结论。
第七步:申诉渠道
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再次鉴定。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371-67110732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7楼1732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