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办法
受理条件
当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书面审查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实地核查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柳州市环江滨水大道河东管理大厦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证大厅6号窗社会事务
咨询方式
0772-2160560
监督投诉方式
0772-2811723
交通指引
可乘公交车101路、102路,在城中区政府站下车,沿环江滨水大道向前步行约200M即可到达;或乘公交23路、26路、57路、66路、75路、快5号线在河东大桥东站下车沿环江滨水大道向北步行约811米即可到达。城中区政务大厅在彰泰•滨江学府旁,若手机导航可直接设置目的地为河东管理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