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生育保险个人需要缴费吗?
南阳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
南阳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二)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三)治疗生育合并症的医疗费用;
(四)因医疗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
(五)治疗不孕症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七)实施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不属于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南阳生育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分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四、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应当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其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生育保险应当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征缴。
五、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做好生育保险与社会保险其他险种缴费基数的核对工作,准备核定参保人员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
六、提高生育保险自然分娩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1900元调至2000元、二级医院由1800元调至1900、一级医院由1700元调至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