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受理机构:南阳市失业保险处失业人员管理科
办公时间及地址:工作日;南阳市中州路291号
联系电话:0377-63137241
事项申办条件:
(1)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手续: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中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办事处理流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手续报送失业保险处。
(2)失业人员应当自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送达之日(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延长到仲裁或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失业保险处申领失业保险金,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服务办理时限: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送达之日(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延长到仲裁或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
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