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6号)相关规定要求,请您在乘坐国内航班时特别注意:
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应当出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和有效乘机凭证。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应当使用同一个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二、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
1.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武警警官证、武警士兵证、海员证;
2.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合湾地区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外籍旅客的护照、外交部签发的驻华外交人员证、外国人永久居
留证;
5.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6.十六周以下的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有效乘机身份证件还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学生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请您出行时务必带好相关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按照民航法规的相关要求办理乘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