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以下简称新国标),电动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2、购车发票、具有国家CCC认证的合格证等电动车合法来历证明。可依规申请办理普通电动自行车号牌(绿色正式号牌)
二、非国标电动两轮车上牌登记管理办法
1、不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车,属机动车范畴,因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无收录,无法给予办理机动车号牌。在实施前购买的实行过渡期管理。2021年12月30日前申请办理登记,交验车辆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明。申领使用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0日的其他电动车号牌(黄色临时号牌)
2、2021年6月30日后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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