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补贴标准(宜昌市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地方特产2022-10-01 17:56:41佚名

宜昌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补贴标准(宜昌市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公租房补贴标准

  实物配租

  公租房保障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符合第十六条情形有住房的,应扣除已有房屋面积。实物配租每个家庭只能保障一套公租房,配租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配租面积即为保障面积且视为已足额保障。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城镇中低收入无房家庭租赁补贴最低保障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原廉租房小区(民欣家园、民益家园、民惠小区、龙盘馨苑公租房)2017年7月前配租的承租家庭,收入类型持续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租金按套内面积计租。除此以外,实物配租均按建筑面积计租。

  实物配租保障面积内的租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区民政部门认定该家庭收入类型的有效期内,分别减免90%、70%;新就业大学生减免期内,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减免60%,全日制本科及高职、高专毕业生减免50%,减免期限不超过36个月。

  除有减免情形和本细则另有规定外,均按公租房租金标准计租。

  货币化补贴标准

  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设置最低家庭保障面积30平方米,最高家庭保障面积60平方米。即1人及2人户家庭按照30平方米计算,3人户家庭按照45平方米计算,4人及以上家庭按照60平方米计算。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标准:

  1.补贴标准为240元/人·月。

  2.保障期限为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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