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租房使用年限(宜昌市公租房管理办法)

地方特产2022-10-01 18:06:30未知

宜昌公租房使用年限(宜昌市公租房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可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申请、领取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和实物配租是公租房保障的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享受政策性住房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

  保障年限

  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公租房

  1.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540元/人·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大学毕业生(含高职)480元/人·月。

  2.保障期限为36个月。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

  1.补贴标准为240元/人·月。

  2.保障期限为36个月。

  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

  1.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设置最低家庭保障面积30平方米,最高家庭保障面积60平方米。即1人及2人户家庭按照30平方米计算,3人户家庭按照45平方米计算,4人及以上家庭按照60平方米计算。

  2.对困难程度不同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实行梯度补贴,最低收入(含分散供养的城市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赁补贴分别为18元、16元、8元。

  租赁补贴额=〔家庭保障面积-家庭成员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标准。

本文标签: ,家庭  ,住房  ,标准  ,面积  ,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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