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市住建委 市财政局关于在宜昌城区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9〕3号)规定,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条件为:
申请条件
1.取得全日制本科、高专或高职院校毕业证书,或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毕业2年内;在城区就业创业;
3.在城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住房和无拥有所有权的非住房;
5.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0717—6753811。
地方特产2022-10-01 18:11:10未知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市住建委 市财政局关于在宜昌城区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9〕3号)规定,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条件为:
申请条件
1.取得全日制本科、高专或高职院校毕业证书,或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毕业2年内;在城区就业创业;
3.在城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住房和无拥有所有权的非住房;
5.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0717—675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