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2022年4月2日发布)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
为更加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工作,经研究,决定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公立医疗机构(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次28元;混检不区分样本数量,混检价格降至每人次8元。
二、上述价格为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调不限。项目编码、名称、内涵等详见附件。
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其他规定仍按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鄂医保发〔2021〕58号文件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2年4月3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