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要的资金可以按照以下五种方式筹集:
①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本单元(栋)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具体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
②业主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③业主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④财政补助资金
⑤社会投资等其他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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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修订稿。《指导意见》修订稿有效期五年。其中取消了“一票否决”制,提出,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既有住宅或所在用地属于单位产权的还须经产权单位书面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