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政策
落户对象:在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落户途径:
1、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可落户房屋所在地址;
2、购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人员,落户户籍登记机关专设公共集体户。
3、在市城区城镇范围内合法租赁房屋的人员,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市城区的,落户户籍登记机关专设公共集体户。
所需材料:
(1)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相关按揭材料。
(2)租赁公有房屋的,提供相关租赁使用凭证材料。
(3)租赁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 (必须)
(4)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必须)
(5)迁入人居民户口簿 (必须)
(6)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 (非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