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本省户籍或暂住人员、在校学生,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3、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4、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办理流程
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找到户政服务-下滑找到其他服务-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始办理
填写申请信息:填写申请人居住地址、申请理由等信息
上传申请证明材料:上传业务办理所需电子材料
提交申请信息: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