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武陵离婚回原迁出地或原籍户口迁入指南
一、受理条件
军人退出现役的,可以申请在实际安置地登记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户口。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成年子女也可随迁。
二、所需材料
1、相关证明材料
2、居民身份证
3、有家属随迁,还应当提交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
三、办理地点和时间
1、办理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新河路188号武陵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派出所)
2、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四、办结时限和费用
1、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2、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