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流动人员档案托管线上办理指南
(一)流动人员档案查询
登录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登录平台“个人登录”账号(首次使用者,请先注册)→点击“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业务办理→点击“档案查询”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开具调档函)
1、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县户口,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原件照片和本人户口本彩色原件照片;
(2)非本县户口,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原件照片以及与本县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社保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彩色原件照片;
2、操作程序:
(1)登陆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登录平台“个人登录”账号(首次使用者,请先注册)→点击“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业务办理→档案转出→点击“在线办理”→个人信息查询→点击“下一步”。
(2)填写并确认档案接受单位名称(衡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上传相关材料(仅限JPG图片格式),如有多张图片,请通过拼图方式上传,选择图片后需点击“上传”,并确认提交。
(3)查询申请审批结果。
点击“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业务办理→点击“在线办理”→个人信息查询→点击“下一步”。
1、审核未通过,请根据审批提示重新上传材料;
2、如审批通过,请在线打印《调档函》。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1、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原件照片;
(2)《调档函》彩色原件照片;
2、操作程序:
(1)登录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登录平台“个人登录”账号(首次使用者,请先注册)→点击“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业务办理→档案转出→点击“在线办理”→个人信息查询→点击“下一步”。
(2)上传相关材料(仅限jpg图片格式),如有多张图片,请通过拼图方式上传。选择图片后需点击“上传”,并确认提交。
(3)查询申请审批结果
点击“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业务办理→→点击“在线办理”→个人信息查询→点击“下一步”;
1、审核未通过,请根据审批提示重新上传材料;
2、审批通过,档案将通过机要或EMS方式转递至相应单位。
(四)出具人事档案相关证明:
(1)登录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登录平台“个人登录”账号(首次使用者,请先注册)→点击“流动人员人事管理服务”→业务办理→点击“出具证明”→点击“在线办理”。
(2)选择所需开具的证明申请→确认提交。
(3)查询申请审批结果
审核未通过,请在业务受理,查看原因。
审批通过,业务办理→点击“出具证明”→点击“在线办理”→打印证明受理→打印。
【温馨提示】
1、如通过衡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无法查询到自己的档案,请关注“衡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6559386;
2、衡阳县户籍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回原籍,不需要开具调档函,由学校统一批量通过机要渠道或EMS邮寄即可;
3、档案必须通过机要或EMS渠道转递至我中心,不接收自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