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衡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一大队(收件人:资警官,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蒸水大道28号,1869202774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衡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51132030@qq.com。
【听证会】
为了进一步增强衡阳市城市养犬管理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拟定于2021年5月15日上午9点,在衡阳市公安局三楼情指中心会议室,召开关于《衡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