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初创小微企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申请流程
申报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开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初创小微企业分别向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申报;在市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申报对象,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材料申报。
(二)初审汇总。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应对初创小微企业注册登记时间、从业人员用工情况及社会保险缴费、补贴金额等进行初审核实,于7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复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20号北院)。
(三)复核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采用集中复核、按需抽查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http://www.hy12333.gov.cn)公示15个工作日。
(四)资金支付。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文通告;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