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生儿户口办理材料 衡水市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

地方特产2022-10-03 23:57:31未知

衡阳新生儿户口办理材料 衡水市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

  一、国内出生新生儿

  1、出生医学证明(因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必须)

  2、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生育的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新生儿,提供我国公民一方居民户口簿) (必须)

  3、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必须)

  4、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新生儿随父落户的须提供) (非必须)

  5、父母共同签署的确认新生儿民族成份申请书(新生儿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须提供) (非必须)

  6、其他材料1 (非必须)

  7、其他材料2 (非必须)

  8、其他材料3 (非必须)

  二、国外出生新生儿

  1、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 (必须)

  2、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 (必须)

  3、小孩回国持用的中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必须)

  4、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必须)

  5、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必须)

  6、其他材料1 (非必须)

  7、其他材料2 (非必须)

  8、其他材料3 (非必须)

  三、港澳出生新生儿

  1、港澳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 (必须)

  2、经港澳公证部门公证的自愿放弃该子女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声明及公证书 (必须)

  3、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必须)

  4、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必须)

  5、其他材料 (非必须)

  四、台湾出生新生儿

  1、台湾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 (必须)

  2、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必须)

  3、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必须)

  4、台湾户籍部门出具的该子女未取得台湾户籍的证明(父母一方是台湾户籍居民的须提供) (非必须)

  5、其他材料 (非必须)

本文标签: ,新生儿  ,户口簿  ,台湾  ,材料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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