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
办理材料:
1.医疗费用发票;
2.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3.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印章)。
备注: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办理地点
郴州市本级、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并重新提交;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待遇金额。
4.拨付。对确认的待遇金额进行财务拨付。
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市本级、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