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1.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初审表
2.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档案
4.停发工资的证明
5.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社保局经办机构提交失业金申请材料
2.科员初审,交科长复核后,签发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通知
注:10人以上,需报局长审批
50人以上,需报人社局分管局长审批
失业金领取标准:
1.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北湖区、苏仙区904元/月,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824元/月
2.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85%
办理地点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燕泉北路39号
资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
资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资兴市教师进修学校附近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