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进一步落实新冠疫苗接种措施

地方特产2022-10-04 10:08:53未知

郴州市苏仙区进一步落实新冠疫苗接种措施

  一、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常住我区(户籍不限)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有禁忌症除外),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接种点接种,力争8月15日前实现“清零”

  二、我区已于8月1日启动15-17岁人群接种工作,8月11日起,启动12-14岁人群接种,请适宜接种的人员在8月19日前持本人户口本或本人身份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进行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快接”。

  三、即日起,凡进入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税务大厅、水电气大厅、银行营业网点、通讯等所有对外营业服务窗口的人员,进入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所有公共场所的人员和到医院就诊的人员(抢救的危重病人除外),一律查验疫苗接种情况,对未接种人员发动其尽快完成接种。

  四、8月30日前必须完成12岁至18岁人员的第一针疫苗接种,凡在我区就读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的学生,入学报名时必须凭户口本查验家庭成员的疫苗接种情况,12岁以上的学生还需查验本人疫苗接种情况,否则暂缓报名。

  五、凡是从事公共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企业(工厂)员工原则上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否则取消行业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六、全区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接种作表率,同时要动员家属、亲戚朋友和群众自觉接种疫苗,当好疫苗接种的宣传员。

  七、我区将设立流动疫苗接种点,凡接种目标人群达50人以上的小区,可由所在社区申报预约到小区集中开展接种。

  八、我区在市体育中心设立了大型新冠疫苗接种点,每日可接种3000-4000人,请广大群众主动前往接种(咨询电话:13387357615)。

  九、广大群众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远行”等防控措施,强化自身防护意识。

  请广大人民群众互相转告,立即行动,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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