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非机动车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处罚30元;机动车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处罚200元;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12分并处200元罚款。
二、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扣留机动车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以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二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