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购买了电动车带好相关手续就要去上牌,目前是2020年9月30日之后不再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的注册登记。
临时通行标志:不符合新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临时通行号牌,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止于2023年5月1日。
注意事项:驾驶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上路行驶,应当依法悬挂临时号牌,不得伪造、变造、挪用,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悬挂临时号牌。
处罚标准:应当取得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车未依法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伪造、变造、挪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临时通行号牌的,二轮电动车罚款50元;三轮、四轮电动车罚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