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很容易产生不合法回收现象,如果报废车被非法拼装重新上路,无疑将成为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没收非法回收拆解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