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条件

地方特产2023-11-07 17:07:31未知

天津滨海新区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条件

  ➤➤天津滨海新区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条件

  申请条件

  经区政府或各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等外省市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随企业迁来的已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在滨海新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落户。

  所需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在外地总部上社会保险的提供异地社会保险凭证);

  5.直接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本文标签: ,集体户  ,社会保险  ,天津市  ,企事业单位  ,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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