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缓解人才的住房需求,现面向县域内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元氏县人才绿卡持卡人才分配2023年第一批人才公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配原则
人才公寓分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高端优先、分层次保障的原则,采取公开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
二、分配对象及条件
在元氏县域内工作,且本人及配偶在元氏县域内无自住用房、未配租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的石家庄市A卡、B卡、元氏县绿卡人才。
每个符合条件的人才以家庭为单位只能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申请人员为: 此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人才绿卡的人才。
三、分配房源
元氏县2023年第一批人才公寓包括长春路常春公寓6套公共租赁住房和天山水榭花都6套公共租赁住房。常春公寓都是一室,面积是45.5平方米左右。天山水榭花都公寓一室有3套,面积28—51平方米左右,两室有3套,面积61—103平方米左右。
一室、两室均为合租。此次摇号最终共产生15名人才配租(其中包括上次产生的2名递补人员)。 人才公寓原则上只租不售,租金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5.5元/平米/月)并在此基础上再优惠30%。
四、分配方法
(一)A卡人才
A卡人才优先选房分配。
(二)B卡人才
A卡人才选房分配后如有剩余房源的,B卡人才选房分配。
(三)县人才绿卡人才分配方法:
按(一)(二)摇号后还有剩余房源的,不分硕士、本科全部摇号分配。
五、申请时间和方式
(一)2023年3月27日-3月30日,申请人到用人单位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元氏县人才公寓申请表一式两份(从人才中心邮箱下载rc68108680@163.com);
2、申请人及配偶的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人才绿卡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未婚申请人的父母等)在我县住房情况证明。
(二)3月31日前,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县人社局人才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截止4月7日)。
六、摇号分配
4月11日,对12套人才公寓进行公开摇号、配租。摇号结果当天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退房的人才,两年内不能申请人才公寓。
咨询电话:元氏县人社局6810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