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家庭户口迁移原则(九江市内户口迁移)

地方特产2022-10-04 17:44:54佚名

九江家庭户口迁移原则(九江市内户口迁移)

  家庭户口的迁移应当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或者朋友处的公民,在市、县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二)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在市、县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处落户;

  (三)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的,新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落户。

本文标签: ,户口  ,住所  ,集体户  ,稳定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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