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濂溪区落户
鼓励在校大中专学生将户口迁入濂溪区,毕业时尊重本人愿意,不再强行要求其将户口迁出;
未落户大中专毕业生持过期迁移证落户的,不再要求持证人回学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延期或更换迁移证,只要符合持证人申请落户条件的,经审查属实,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二、市级落户条件
市中心城区实现所有人群“零门槛”落户,大中院校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户口迁入和毕业后户口迁入只要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由公安户籍民警当场办理。
三、已办理就业创业手续的毕业生落户
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根据自愿原则,在常住地登记为常住户口。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就(创)业单位或就(创)业城市投靠亲友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