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者居民户口簿、或者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证件照(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下述材料中的就业证明和居所证明
就业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劳动合同:
①、与单位合同
②、有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两点都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工资的银行流水
住所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自己的房子:
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2、租住房屋:
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 + 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注:合同上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
不同人员的其他材料
针对各企业急需人才提供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或工业园区、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企业急需人才的证明材料。
针对在本市就读的学生提供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针对与本市户籍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并生有小孩的外来人员,提供结婚证和上述的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其小孩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可一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