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数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