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补充工伤保险补偿标准 江西九江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地方特产2022-10-04 21:28:38未知

九江补充工伤保险补偿标准 江西九江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经市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工亡或者视同工亡的,由承办单位一次性支付10万元的补偿金。

  经市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由承办单位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补偿金,标准为:一级5万元,二级4.5万元;三级4万元,四级3.5万元,五级3万元,六级2.5万元,七级1.5万元,八级0.55万元,九级0.35万元,十级0.25万元。

本文标签: ,万元  ,工伤  ,补偿金  ,社会保险  ,行政管理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