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以下几类人群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我市将具有本市户籍、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对象,分为四类,并按规定分类予以医疗救助。
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
第二类: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指特别扶助对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更新后持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孤儿;
第三类: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
第四类: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备注:
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含两倍)、未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因病致贫家庭是指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