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要求
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
2、 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经办人或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4、婚姻状况发生变更的,另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5、名字或身份证发生变更的,提供户口簿或公安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4:30-17:30
四、办理地址
五、收费价格
免费办理
六、办理流程
1、带以上材料到所在地办事处进行办理。
2、符合条件经办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签字。
3、等审批结果出来前往办事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