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身体条件:
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报名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考试流程:
1、受理岗预约科目一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还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2、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核发《准考证明》;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1次。
3、受理岗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考试合格的,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1次。
4、受理岗复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收回《准考证明》,符合规定的,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并核发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