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泉州市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以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技校学生
驻本市武警官兵
在本市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人员
已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的流动人口的子女等
职工医保:
城镇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有简称为城镇医保的)。城镇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泉州市职工医保参保对象: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对象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退休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都应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