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在省内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
2. 需跨省转移的,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3. 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
办理材料:社保卡、户口本、身份证
拓展延伸: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民保”)是国家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模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方式。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保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此外,我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持居住证在省内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