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私有危房改造审批流程
古城区、非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实行市区联审机制。
(一)收件:在辖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收件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核、提供政策咨询、指导协办等工作。
(二)初审:辖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区住建、文旅、城管执法、辖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及专家进行联合现场踏勘,对申请人提交的改造设计方案进行初审。
(三)审批:符合申报条件的,由辖区自然资源局定时成批上报市资源规划局受理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办结:市资源规划局将审批结果经辖区私有危房改造收件窗口送达申请人。
泉州中心市区私有危房改造怎么监管?
古城区、非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的审批结果应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对项目建设行为进行闭环监管;开工前,申请人应依法向辖区住建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施工报备手续,提交按图施工诚信承诺书,向街道办事处领取“私有危房改造工程公示牌”;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住建部门等应按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私有危房改造建设的巡查、制止、查处和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