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二手房买卖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购房人已完成限购审核申请业务(仅限住宅),当事人即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网上登记流程:
网上申请
买卖双方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南分站或下载“泉城办”手机APP,注册用户并进行实名认证,购买住宅的需先行取得限购资格证。输入不动产证号,确认不动产登记信息,填写相关交易及减免税信息并上传资料后提交。
领取证书
办证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缴费、缴税,并根据领证短信通知内容,携带身份证明及其他材料到就近的不动产登记大厅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含电子证书)。
业务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未通过核验的其他资料(短信提示) 使用不动产电子证书的原证书可申请公告注销
窗口办理流程
全城通办(预约)
登录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大厅(http://60.208.94.148:81/oshs/)或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选择就近的不动产大厅综合窗口进行申请。
缴税登记
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不动产大厅,买卖双方共同提交申请资料,完成现场认证,缴纳登记费及税费(可网上缴纳,划拔十地性质的还需缴纳士地出让金) 。
领取证书
办证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领证方式,通过窗口或EMS方式领取纸不动产权证书(含电子证书)。
线下业务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买卖合同;申请减免税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使用不动产电子证书的原证书可申请公告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