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补贴资金申请、兑付工作;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负责做好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网点以及新家电产品品牌型号的存案、补贴审核等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有关监管执法工作。
(二)及时兑付补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向购买人垫付,并向市商务局提交相关材料。市商务局要认真做好牵头审核工作,在收到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提交的材料后,及时予以审核,出具补贴资金兑付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三)加强监管执法。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执法,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市民和企业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