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社平工资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本人上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点击查看:
缴费比例
自2017年1月1日起,济南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2017年5月至2021年4月阶段性调整缴费费率)
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
济南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
地址:济南市经六纬二路82号
电话:67881210、86080792
历下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6957133
市中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2078428
天桥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5943846
槐荫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7957112
历城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8066035
高新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8871335
长清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7221872-8005
章丘市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3213054
平阴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7890727
济阳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4238937
商河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电话:8488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