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莱阳新市民住房保障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地方特产2022-10-06 19:31:13佚名

申请莱阳新市民住房保障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1月1日起,《莱阳市新市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称为新市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根据《莱阳市新市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申请住房保障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市居民常住户口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证;

  (二)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自毕业起不满5年;

  (三)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在本市无自有产权房屋且已租赁住房居住;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2160元。

  申请住房保障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证;

  (二)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房屋且已租赁住房居住;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2160元。

  温馨提示:

  细则所称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夫妻双方及同户口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本人。

  细则所称人均年收入,按申请家庭的可支配收入计算。

  细则所称无自有产权房屋,其认定标准按照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阳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莱政办字〔2020〕43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标签: ,住房  ,莱阳市  ,莱阳  ,年收入  ,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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