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
(一)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二)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1.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
33891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778.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38.91元。
2.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326元核算,参保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265.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3.26元。
(三)自2023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53.56元。
(四)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778元。
温馨提示:
1.此表表述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
2.按照最新的基数下限计算,企业职工最低的社保缴费为每月每人2343.62元,其中单位缴费合计1676.39元,个人合计667.23元。
3.相比上一基数年度,社保最低缴费有所上涨,请用人单位注意提前做好资金计划,足额、按时存入扣缴账户,避免扣款失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