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地方特产2023-03-03 21:46:35未知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