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灵活就业人员疫情期间医保减征比例

地方特产2022-10-07 14:42:27佚名

昌乐灵活就业人员疫情期间医保减征比例

  各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国家、省、市安排,根据潍医保发﹝2020﹞25号《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自2020年3月份起,医疗保险费实行减征,2020年3月至6月减征比例为2.5%。

  据此,县医保局对2019年7-12月份已经缴纳至2020年6月份的医疗保险费进行调差退费,退至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卡;前期因办理退休及转为单位缴费已经退费的不在此次退费范围。因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等原因导致退费不成功或者尚未办理社保卡的人员,请及时携带身份证及本人银行卡到昌乐县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医保局窗口核对办理退费。

  此次集中退费于2020年10月20日左右将退费金额退至社保卡银行户,请及时查询!

  联系电话:6258256

  特此公告!

  昌乐县医保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本文标签: ,昌乐县  ,医保  ,保险费  ,社保卡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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