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条件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一次性救济费,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全额纳入统筹;不满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按十五分之一纳入统筹;其余部分,仍按原渠道列支。
二、申请材料
1.职工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或带死亡时间的火化证明)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
三、基本流程
1.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2.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支付个人账户余额。
四、收费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地点
潍坊市社会保险中心(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4号)。
七、咨询电话
0536-810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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