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积分落户投资纳税(计分+所需材料)
纳税情况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在苏州市区,个人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经营按其个人所占投资份额分割计算)近三年实际净入库税款(包括附加费)每满1万元加5分;
第二种情形是在苏州市区,个人近三年实际净入库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500元加5分。
纳税情况加分需要提供能够证明相关纳税情况的材料。
第一种情形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副本;(2)身份证原件;(3)税务机关出具的市区范围内税款入库证明,办理经营实体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不含“三证合一”纳税人);(4)合伙企业纳税的需要工商局出具的占资份额等。
第二种情形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证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税务局柜台打印)。
累计加分不超过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