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
房源确定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市房产管理局安康居住工程科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家庭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状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注意:
1)委托他人申请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手续的,应提交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的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需通过所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交。